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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黨組書記、部長 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長 蔡武 在國家藝術基金成立座談會上的講話 |
發表時間:2015-02-10 14: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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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國家藝術基金正式成立。它標志著我國管理、資助、扶持與引導藝術事業健康發展又有了一個新平臺、新渠道、新機制,是文化部、財政部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文化治理體制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舉措、新成果。
圍繞國家藝術基金的創意、籌備和成立,文化部、財政部密切協作,從2010年就啟動了國家藝術基金的調研、論證工作。多年來,我們一直在探索改進藝術產品創作生產引導方式。為此,我們多方了解世界各國通過設立政府基金扶持藝術創作和我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出版等領域基金制管理的做法和經驗,深受啟發。伴隨我國政府職能不斷轉變,成立國家藝術基金的想法逐漸成熟。《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加強文化產品創作生產的引導,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設立專項藝術基金,支持收藏和推介優秀文化作品。《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也提出“設立國家藝術基金,創新資金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藝術資助公開、透明、規范、長效”的要求。為了將上述規劃作出的相關部署落到實處,文化部會同財政部,利用兩年多的時間進行充分的調研與論證,于2012年10月向國務院上報了《關于設立國家藝術基金的請示》和《國家藝術基金方案》,同年11月底國務院批準了該方案。今年8月,中央編辦批復了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的機構編制。為落實好國務院的批復,統籌基金的籌備工作,2013年3月,文化部、財政部研究決定,成立國家藝術基金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積極穩妥、制度為先,團結協作、有序推進”的工作原則,積極開展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多次召開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深入研究基金的定位、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明確基金的制度設計、機構設置、功能搭配和運作模式,力求在頂層設計上搞準、搞對、搞順,符合十八大精神、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新形勢、符合我國藝術發展的實際。
經過緊張有序、扎實有效的籌備,從今天開始,國家藝術基金就正式成立、實施運轉了。我認為,國家藝術基金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時代背景下成立的,可以說是應運而生,正當其時,有著深遠的歷史意義和重要的現實意義。我理解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舉措。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向全黨全國發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動員令。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和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匯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舉措,是未來五年、十年中國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它所包含的豐富深刻的思想、所凝聚的強大精神力量,必將成為當代中國的最強音。《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政府全面正確履行宏觀管理、政策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的職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決定》還要求,完善文化管理體制,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正是文化部門轉變職能、創新藝術創作生產引導方式,推進我國藝術治理“管”“辦”分離、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力。可以說,國家藝術基金的創意、籌備和誕生,沐浴著改革的雨露,攜帶了改革的基因,是文化體制機制創新的又一碩果。
其次,是我國藝術資助評審體制轉型的里程碑。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不僅充分借鑒了部分發達國家通過設立基金資助藝術創作的經驗,參考了我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出版等領域基金制管理的有益做法,而且緊密結合我國藝術工作的實際,形成了國家設立、政府主導、專家評審、面向社會的公益性基金模式。在資金來源上,它既發揮國家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在申報和資助范圍上,打破了行業、系統、體制和地域的限制,搭建了一個面向全社會的開放平等的平臺;在評審主體上,它改變了主要由行政權力決策的格局,確立了各類專業、專家評估的重要作用,使評審更加科學合理;在運行機制上,實行決策、協調、執行、監督適當分設,實行公開公正公平的程序和操作,充分尊重廣大公眾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了管理部門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可以說這種模式博采眾長,既有國際視野、又有中國特色。它的設立,必將提升政府扶持藝術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推動藝術創作更加繁榮、推出更多優秀精品和人才,讓人民享有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糧。
再次,國家藝術基金的成立,是完善文化投入模式的新探索。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政制度是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支出使用效益、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近年來,我國著眼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不斷借鑒國外有益經驗,探索創新財政投入模式。國家藝術基金就是一個很好的范例。它改變了以往財政投入直接“養人”的模式,通過間接贊助、專家評審、社會監督、績效考評等手段,充分發揮了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保證資金投入和資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公正、透明,也有利于督促被資助者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可以說,國家藝術基金在探索適合改革發展新要求的文化投入模式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總之,國家藝術基金的設立,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后文化領域改革創新的一件大好事,值得慶賀,也令人期待。這件努力多年的大事,在2013年底,塵埃落定、完美收官,有一個好結果,也兌現了今年文化體制改革的承諾,為明年的藝術工作確定了一個新的支點。當前,我們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進程中。要實現這一偉大的中國夢,不僅要有經濟的強大、政治的文明、社會的和諧、生態的美麗,還要有文化的繁榮發展。創作出無愧于歷史、無愧于時代、無愧于人民的優秀作品,是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標志,也是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作為旨在繁榮藝術事業的國家藝術基金,在推精品、出人才方面負有神圣的使命,國家藝術基金,要立足導向性、示范性,在堅持機會平等的同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努力體現國家藝術水準。作為文化部部長和國家藝術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我感到責任非常重大。下一步,國家藝術基金的實施和發展,要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推出更多優秀作品和人才。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強調了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三中全會《決定》對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近日,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全面詳備地提出了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義、內容、方法、規劃和目標。實現中國夢必須走中國道路;實現中國夢必須弘揚中國精神;實現中國夢必須凝聚中國力量。“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國家層面的價值目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會層面的價值取向,“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公民個人層面的價值準則,這24個字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國家、社會、個人,這三個層面的價值目標、價值取向、價值準則既有區別又相互融合,共同構筑“中國夢”的“精神支柱”。作為以中央財政資金為主設立的國家藝術基金,我們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的藝術基金工作導向,開展各項工作要始終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確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導向不能改、陣地不能丟”。妥善處理好兩個效益的關系,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要把工作的導向和著眼點放在多出優秀作品、多出優秀人才上,放在扶持藝術創作、扶持藝術創新上,努力推出主題好、思想新、傳得開、留得住、藝術感染力強、深受人民喜愛、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優秀藝術成果。
第二,發揮孵化助推作用,讓一切藝術創造的活力源泉充分涌流。與人文領域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藝術基金具有多樣性、開放性、廣泛性、復雜性的特點。首先是藝術門類多樣。伴隨新技術和信息革命的發展,新興藝術樣式不斷涌現,改變著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的審美習慣;資助項目的成果形態豐富多彩、比較多樣;和其他同類政府基金相比,藝術基金還打破了體制、系統、行業的局限,具有開放性和廣泛性的特點,面向全社會,國有、民營、機構和個人都可以申報;同時,藝術管理、藝術創作的規律和社會評價也比較復雜。我們要充分發揮基金的社會性、開放性、長效性、規范性優勢,調動一切藝術創作生產的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藝術力量,充分發揮社會扶持和參與藝術生產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藝術發展機制。尊重藝術創作生產的規律,倡導創新與包容,發揚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藝術民主,優化藝術發展生態,培育社會藝術土壤,推動藝術與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相融合,讓蘊涵于廣大人民和藝術工作者之中的藝術創造活力充分迸發,讓藝術發展繁榮的優秀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同時,作為國家基金,一定要堅持高標準、高水平、嚴要求,門檻要高,這樣才能真正發揮示范、引導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基金工作要有前瞻性,要有長遠眼光,善于發現人才,要關注不那么有名但富于才華、活力和責任感、潛心創作、埋頭苦干的藝術工作者,為他們施展藝術才華、藝術抱負提供更多的機會,創造更好的條件。
第三,要密切溝通協作,加強頂層設計,切實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國家藝術基金對我們而言還是一個新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逐步完善。在吸收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國家藝術基金在創新組織管理上大膽探索,設立了理事會、管理中心、專家委員會。其中,理事會是基金的決策機構,受文化部、財政部的領導和監督;管理中心負責基金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是文化部直屬事業單位;國家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根據基金工作需要,從專家庫中抽取,承擔基金項目的咨詢、評審和監督職能。在基金的組織架構和運轉實施中,“決策、協調、執行、監督”四個環節,適當分設、相輔相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符合現代治理體系的一般原則。文化部將和財政部通力合作、加強指導,切實履行頂層設計的職能,制定科學合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不斷健全完善各項制度,確保評審資助活動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基金管理中心要做好項目的申報、受理、評審和資助等組織實施工作。要不斷拓展資助領域,盡快做到藝術領域和門類的全覆蓋、藝術創作各個環節和鏈條的全覆蓋。要建立信息發布機制、申報受理機制、評審決策機制和簽約實施機制,將基金的運作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保證基金評審運作的公開、公正、公平。要不斷擴大社會參與度,提升政府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各領域專家要充分發揮智囊團作用,秉著對國家和人民負責、對藝術負責的態度,認真、公正地履行基金的咨詢、評審、監督、評估職責。
我深信,在文化部、財政部的領導下,在廣大藝術工作者的積極參與和全社會的監督下,國家藝術基金一定能夠發揮好職能,為推動藝術繁榮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作出積極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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