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文化部各司局,國家文物局,文化部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決策和部署,明確當前工作目標和重點,文化部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了《2014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及其《分工實施方案》。現將文件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文化部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文化部代章) 2014年4月4日
2014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
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在新的更高起點上推進文化改革發展,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促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傳統文化傳承弘揚,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現對2014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作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推進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建立督查機制,督促各地出臺實施細則,深入貫徹落實九部門《關于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于已轉企的國有文藝院團,轉變政府投入方式,通過購買服務、原創劇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扶持藝術創作生產。研究制定并適時出臺培育骨干演藝企業的政策文件。支持中小轉制院團走專、精、特發展道路,促進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實力的演藝企業。推動保留事業體制的文藝院團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國演藝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規劃》。推動成立中國演藝發展學會,開展演藝業戰略性問題研究,促進演藝業創新成果轉化。舉辦演藝創業創意沙龍,發掘優質演藝機構和項目,搭建演藝領域政策和信息支持平臺,推動演藝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快轉變文化行政部門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加強過程管理與事后監督。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投入方式,充分發揮國家藝術基金和財政專項資金的杠桿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藝創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快推進《公共圖書館法》、《博物館條例》立法進程,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以及藝術創作、文化市場管理、對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立法調研工作。結合文化系統實際,探索建立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的具體實現方式。推動藝術科學理論建設,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獎制度,堅持文藝評論評獎的正確價值取向。推動成立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中國藝術品行業協會、中國文化館協會、中國美術館協會、中國畫院協會等,引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等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積極作用。 三、統籌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設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建設鄉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實現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標準、技術標準和評價標準,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積極開展流動服務、數字文化服務,通過增加專項資金、轉移支付等手段,增加對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惠民工程的專項補助,促進公共文化資源在區域和城鄉之間的合理配置。深化全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建立和完善長效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推動文化志愿服務工作制度化、常態化。研究推動把農村、基層群眾和特殊群體看演出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四、推進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支持骨干文化企業做大做強,鼓勵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繼續穩步推進文化系統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制。按照中央的總體要求,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深化事業單位內部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有效形式。推動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組建理事會試點工作,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完善決策和監督機制,提高服務水平,提升使用效率。 五、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加快發展演出、娛樂、動漫、游戲、數字文化等產品市場,有序發展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著力抓好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轉型升級試點。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完善省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條例》,完善綜合執法標準規范和制度建設,實施中西部綜合執法能力提升計劃,加強文化市場重點領域執法監督,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效率。提出加強和改進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監管指導意見。規范文化市場秩序,加強和改進上網服務企業、娛樂、演出、藝術品、網絡文化等市場監管。建設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提升文化市場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文化市場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文化市場基礎數據和信用信息,為公眾和政府提供征信服務。推動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區域化合作,配合國家自貿區建設,將文化市場先行先試政策“點對點”輸送到位。 六、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制定出臺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配套政策措施及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制定深化文化金融合作、扶持小微文化企業的專項政策,研究拉動文化消費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組織實施文化創業創意人才扶持、重點文化設施經營管理人才培養,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扶持和中國民族歌舞走出去四個計劃和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等重點工程。促進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基地轉型升級,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建設,提高發展水平和帶動能力。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建設文化金融合作信貸項目庫和文化金融服務中心,適時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推動動漫產業轉型提質,評選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第二屆動漫獎,引導和支持原創動漫創作生產與宣傳推廣,繼續推動手機(移動終端)動漫標準示范應用推廣工程。做好第十屆深圳文博會輪值主辦工作,以義烏文交會轉型為重點推動文化產業會展升級,提高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水平。整合豐富國家文化產業項目資源庫,完善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平臺功能,深入開發文化產業項目特色展示分析系統,逐步推進項目版權交易。推進文化品牌實驗室工作,發布文化企業品牌排行榜,推進文化品牌價值評估。 七、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完善新型城鎮化中的文物保護,特別是古城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機制。推動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古村落保護利用綜合試點和文物保護樣板工程。推動制定文物保護、博物館等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加強古籍保護工作,提高古籍保護整理、利用水平。加大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不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性、整體性、生產性保護機制,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配套規章,制定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非遺保護的具體辦法。評審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基礎設施試點和數字化管理試點項目。重視發現和培養扎根基層的鄉土文化能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充分發揮文化非營利機構和基層群眾性文化組織的作用。命名和建設一批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制定《全國中長期戲曲教育發展規劃(2015—2025)》,大力發展戲曲教育。加強地方戲曲劇種傳承與推廣,實施地方戲曲劇種保護與扶持計劃。 八、不斷提高文化開放水平。提高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水平、質量和效益,著力打造對外文化交流品牌項目,組織實施好“歡樂春節”活動,進一步擴大重要國際性藝術節的影響力。持續舉辦“漢學家與中外文化交流”座談會和中外文化論壇等活動,實施青年漢學家研修計劃,加強思想交流,促進對外文化交流向思想層面提升。加快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布點,鼓勵地方政府、社會組織、外向型文化企業、中資機構等參與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提高海外中國文化中心運營和管理水平。制定文化遺產對外交流與合作重要項目獎勵暫行辦法,加大文物外展、外援力度。研究制定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推進北京、上海、深圳等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建設,建立外向型文化產業聚集區,不斷完善對外文化貿易服務平臺。充分利用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的經驗,著力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與創新。 九、加大改革工作的組織保障力度。按照《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實施《文化系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督促檢查。舉辦文化體制改革和相關政策培訓班。改進學風、會風和文風,積極做好文化系統體制改革調研工作,加強調研成果的轉化與運用。舉辦文藝茶座,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文化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新形勢、新任務,開展文化體制改革重大理論課題的研究。加大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隊伍建設力度。充分發揮改革聯絡員、信息員的作用,促進改革工作信息交流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扎實開展文化體制改革宣傳工作。
《2014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 分工實施方案
為確保2014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落到實處,現就文化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及有關單位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作如下安排: 一 1.建立督查機制,督促各地出臺實施細則。深入貫徹落實九部門《關于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法規司) 2.對于已轉企的國有文藝院團,轉變政府投入方式,通過購買服務、原創劇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扶持藝術創作生產。(政策法規司牽頭,財務司、藝術司參與) 3.研究制定并適時出臺培育骨干演藝企業的政策文件。支持中小轉制院團走專、精、特發展道路,促進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實力的演藝企業。(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4.推動保留事業體制的文藝院團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財務司牽頭,藝術司、人事司參與) 5.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國演藝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規劃》。(政策法規司) 6.推動成立中國演藝發展學會,開展演藝業戰略性問題研究,促進演藝業創新成果轉化。(政策法規司、辦公廳) 7.舉辦演藝創業創意沙龍,發掘優質演藝機構和項目,搭建演藝領域政策和信息支持平臺,推動演藝業持續健康發展。(政策法規司牽頭,文化產業司參與)
二 8.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加強過程管理與事后監督。(文化市場司、對外文化聯絡局牽頭,政策法規司參與) 9.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投入方式,充分發揮國家藝術基金和財政專項資金的杠桿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藝創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財務司、藝術司、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10.加快推進《公共圖書館法》、《博物館條例》立法進程,加強《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產業促進法》以及藝術創作、文化市場管理、對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立法調研工作。(公共文化司、文化產業司、國家文物局、藝術司、文化市場司、對外文化聯絡局、政策法規司) 11.結合文化系統實際,探索建立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的具體實現方式。(政策法規司牽頭,人事司、財務司、國家文物局參與) 12.推動藝術科學理論建設,完善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獎制度,堅持文藝評論評獎的正確價值取向。(藝術司、文化科技司、文化產業司、公共文化司) 13.推動成立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中國藝術品行業協會、中國文化館協會、中國美術館協會、中國畫院協會等,引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等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積極作用。(藝術司、文化市場司、公共文化司、辦公廳)
三 14.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設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統籌協調機制。(公共文化司牽頭,辦公廳、財務司參與) 15.推動建設鄉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實現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公共文化司牽頭,財務司、非遺司參與) 16.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標準、技術標準和評價標準,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財務司牽頭,公共文化司、人事司、文化科技司、國家文物局參與) 17.積極開展流動服務、數字文化服務。(公共文化司牽頭,藝術司參與) 18.通過增加專項資金、轉移支付等手段,增加對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文化設施建設和文化惠民工程的專項補助,促進公共文化資源在區域和城鄉之間的合理配置。(財務司牽頭,公共文化司參與) 19.深化全國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建立和完善長效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公共文化司、財務司) 20.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推動文化志愿服務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財務司、辦公廳牽頭,相關司局參與) 21.研究推動把農村、基層群眾和特殊群體看演出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藝術司牽頭,公共文化司、政策法規司參與)
四 22.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23.支持骨干文化企業做大做強,鼓勵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24.繼續穩步推進文化系統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轉企改制。(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25.按照中央的總體要求,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改革,明確不同文化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完善績效考核機制,深化事業單位內部人事、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人事司牽頭,財務司參與) 26.推動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組建理事會試點工作,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群眾參與管理,完善決策和監督機制,提高服務水平,提升使用效率。(公共文化司牽頭,國家文物局、藝術司參與)
五 27.加快發展演出、娛樂、動漫、游戲、數字文化等產品市場,有序發展產權、版權、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文化市場司、文化產業司) 28.著力抓好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轉型升級試點。(文化市場司) 29.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完善省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條例》,完善綜合執法標準規范和制度建設,實施中西部綜合執法能力提升計劃,加強文化市場重點領域執法監督,提高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效率。(文化市場司) 30.提出加強和改進文化市場事中、事后監管指導意見。(文化市場司) 31.規范文化市場秩序,加強和改進上網服務企業、娛樂、演出、藝術品、網絡文化等市場監管。(文化市場司) 32.建設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提升文化市場信息化管理水平。(文化市場司) 33.加強文化市場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文化市場基礎數據和信用信息,為公眾和政府提供征信服務。(文化市場司) 34.推動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區域化合作,配合國家自貿區建設,將文化市場先行先試政策“點對點”輸送到位。(文化市場司)
六 35.制定出臺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配套政策措施及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性文件,制定深化文化金融合作、扶持小微文化企業的專項政策,研究拉動文化消費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文化產業司) 36.組織實施文化創業創意人才扶持、重點文化設施經營管理人才培養、成長型小微文化企業扶持和中國民族歌舞走出去四個計劃和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等重點工程。(文化產業司) 37.促進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和基地轉型升級,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建設,提高發展水平和帶動能力。(文化產業司) 38.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建設文化金融合作信貸項目庫和文化金融服務中心,適時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文化產業司) 39.推動動漫產業轉型提質,評選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第二屆動漫獎,引導和支持原創動漫創作生產與宣傳推廣,繼續推動手機(移動終端)動漫標準示范應用推廣工程。(文化產業司) 40.做好第十屆深圳文博會輪值主辦工作。(文化產業司) 41.以義烏文交會轉型為重點推動文化產業會展升級,提高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水平。(文化產業司) 42.整合豐富國家文化產業項目資源庫,完善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平臺功能,深入開發文化產業項目特色展示分析系統,逐步推進項目版權交易。(文化產業司) 43.推進文化品牌實驗室工作,發布文化企業品牌排行榜,推進文化品牌價值評估。(文化產業司)
七 44.完善新型城鎮化中的文物保護,特別是古城中的文物保護工作機制。(國家文物局) 45.推動重大文物保護工程、古村落保護利用綜合試點和文物保護樣板工程。(國家文物局) 46.推動制定文物保護、博物館等領域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國家文物局) 47.加強古籍保護工作,提高古籍保護整理、利用水平。(公共文化司) 48.加大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不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性、整體性、生產性保護機制,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49.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配套規章,制定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非遺保護的具體辦法。(非物質文化遺產司牽頭,政策法規司參與) 50.評審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展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51.推進非遺保護利用基礎設施試點和數字化管理試點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司、財務司) 52.重視發現和培養扎根基層的鄉土文化能人、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充分發揮文化非營利機構和基層群眾性文化組織的作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公共文化司) 53.命名和建設一批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公共文化司、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54.制定《全國中長期戲曲教育發展綱要(2015-2025)》,大力發展戲曲教育。(文化科技司) 55.加強地方戲曲劇種傳承與推廣,實施地方戲曲劇種保護與扶持計劃。(藝術司)
八 56.提高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水平、質量和效益,著力打造對外文化交流品牌項目,組織實施好“歡樂春節”活動,進一步擴大重要國際性藝術節的影響力。(對外文化聯絡局) 57.持續舉辦“漢學家與中外文化交流”座談會和中外文化論壇等活動,實施青年漢學家研修計劃,加強思想交流,促進對外文化交流向思想層面提升。(對外文化聯絡局) 58.加快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布點,鼓勵地方政府、社會組織、外向型文化企業、中資機構等參與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提高海外中國 文化中心運營和管理水平。(對外文化聯絡局牽頭,人事司、財務司參與) 59.制定文化遺產對外交流與合作重要項目獎勵暫行辦法,加大文物外展、外援力度。(國家文物局) 60.研究制定關于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政策和措施,進一步完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對外文化聯絡局) 61.推進北京、上海、深圳等對外文化貿易基地建設,建立外向型文化產業聚集區,不斷完善對外文化貿易服務平臺。(對外文化聯絡局) 62.充分利用上海自貿區先行先試的經驗,著力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的發展與創新。(對外文化聯絡局)
九 63.按照《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實施《文化系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政策法規司) 64.舉辦文化體制改革和相關政策培訓班。(政策法規司) 65.改進學風、會風和文風,積極做好文化系統體制改革調研工作,加強調研成果的轉化與運用。(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66.舉辦文藝茶座,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文化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建議。(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67.針對新形勢、新任務,開展文化改革重大理論課題的研究。(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68.加大文化體制改革人才工作隊伍建設力度。(人事司、政策法規司) 69.充分發揮改革聯絡員、信息員的作用,促進改革工作信息交流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政策法規司牽頭,部改革辦成員司局參與) 70.扎實(shi)開(kai)展文化(hua)體制改(gai)革宣傳工作(zuo)。(辦公廳、政(zheng)策法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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